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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格达奇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18 来源:加区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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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黑办发〔2019〕43号)和《大兴安岭地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署办函〔2021〕34号)精神,巩固加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切实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19〕21号)精神,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加格达奇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的
以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为重点,不断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现全区义务教育更加均衡、更有质量,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和各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等方面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力争在2025年,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要求。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黑办发〔2019〕43号)和《大兴安岭地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署办函〔2021〕34号)和《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
四、主要内容
该方案总共含5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
2.总体目标
3.主要任务
4.推进步骤
5.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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