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格达奇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依据《黑龙江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黑政教督办函〔2020〕7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大教联〔2022〕8号)文件要求,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加格达奇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的
不断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黑龙江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黑政教督办函〔2020〕7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大教联〔2022〕8号)文件要求。
四、修订过程
2023年9月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大署教督办函〔2023〕16号)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将《加格达奇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报至区政府。
五、主要内容
该方案总共包含5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
2.工作目标
3.主要任务
4.实施步骤
5.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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