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设置重要民生商品平价销售门店(专柜)的公告
加格达奇区设置重要民生商品平价销售
门店(专柜)的公告
双节即将来临,为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调动经营主体承担稳价惠民义务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我局按照行署发改委《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推进重要民生商品平价销售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署发改函〔2024〕2号)文件要求,在我区选取2家大型综合超市设置重要民生商品平价销售门店(专柜)。
一、活动时间
平价销售活动起止时间:春节前夕。
二、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一定规模、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愿意积极承担稳价惠民社会责任、实行统一结算方式、经营粮、豆油、猪肉、蛋、蔬菜全品种重要民生商品的大型综合超市自愿报名。
三、平价销售要求
平价销售门店(平价专柜)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平价销售的蔬菜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市场均价15%以上;粮、豆油、猪肉、蛋以及其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市场均价5%以上。
(二)启动平价销售门店(平价专柜)运行机制时愿意按照政府的要求履行稳价惠民的义务,按时上报每日销售情况的义务;
(三)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保障供应和协议价格义务;
(四)确保所经营平价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省和地区质量安全标准;
(五)在平价销售商品区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承诺书;实行“明码双价”,平价销售商品标价签要同时标明市场平均价格和平价销售价格。平价销售商品要相对集中摆放,便于识别,符合质量要求;
(六)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报价员,协助平价销售门店(平价专柜)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监管工作;
(七)建立平价销售商品台账并如实记录,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货日期、商品名称、规格等级、产地、供货单位、进货数量、计量单位、市场平均价格、销售价格、进货总额等信息,有条件的按规定格式自行印制平价农副产品台账、或进行信息化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有意愿参与稳价惠民、设置重要民生商品平价销售门店(专柜)的大型综合超市自愿报名,报名电话:04572749625,邮箱:jqfgj@126.com。
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232721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