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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求人 | 独生子女费办理明细

发布日期:2024-12-04 来源:卫东街道办事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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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8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12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60元(每月5元)。

①职工由工作单位发放;②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业,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③无业的居民由社区街道进行发放。

申请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为户口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无业证明(到所在街道领取填写)、建行银行卡,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问题解答:

独生子女费始终没发可以补领吗?如何补领?

答:可以到所在户籍社区进行补领。比如孩子是2007年出生,2025年孩子18周岁,独生子女证办理时间为2010年,独生子女费可从2010年领取到2025年,但需要提供2010-2025年未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证明才可进行补发。

关于退休领取的3000元补助,没有工作的可以到街道社区领取吗?

答:此项政策是指因国企改革(指因转制、分流、井轨、关停、森工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的国有企业,包括厂办集体企业),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安置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其一次性补助金发放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有工作的到所在单位申请,无业自己缴纳社保的没有此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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