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格达奇区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发放婚姻消费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加格达奇区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发放婚姻消费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加格达奇区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发放
婚姻消费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意见
为有效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发放婚姻消费补贴的实施方案》精神,积极落实政策留人工作机制,鼓励适龄婚育,推动婚姻家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增长,保持社会整体的和谐稳定,结合加格达奇区实际,特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政策内容
在加格达奇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双方均为初婚,并且至少有一方为加格达奇区户籍的,给予每对新人一次性6000元的婚姻消费补贴。
二、发放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方可享受此待遇。
1.申请人双方必须为初婚;
2.结婚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加格达奇区户籍;
3.按要求参加婚检的人员;
4.申请人必须在加格达奇区登记结婚。
三、发放标准及方式
发放标准:对符合婚姻消费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一次性给予6000元的婚姻消费补贴。
发放方式:婚姻消费补贴范围包含婚宴、购置家电和机动车。申请人可选择任意一种消费补贴方式。购车型婚姻消费补贴范围限在大兴安岭地区的任意一家4S店,婚宴和家电型婚姻消费补贴范围限在大兴安岭地区的任意一家婚宴酒店和正规家电商店。婚姻消费补贴申请时限为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例如:2025年6月1日领结婚登记证,申请补贴日期截止至2026年6月1日)。申请人双方均必须有一方是加格达奇区户籍,并且在加格达奇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可领取“享受婚姻消费补贴资格券”。
兑换方式:在婚宴、购置家电或机动车任意一种消费后(单笔消费不超6000元的,可选择第二种消费,总额需大于等于6000元),由申请人携带商家出具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申请人信息)、商家出具的“事实消费承诺书”和加区婚姻登记处发放的“享受婚姻消费补贴资格券”到加格达奇区民政局核准无误后,由区民政局将6000元打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资金渠道
2025年婚姻消费补贴资金由区政府按实际测算的补贴金额拨付区民政局。今后年限所需婚姻消费补贴资金,由区民政局纳入部门预算。
五、申报材料
1.《大兴安岭地区婚姻消费补贴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婚检报告复印件;
5.消费商家出具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申请人信息)和“事实消费承诺书”原件;
6.加区民政局发放的“享受婚姻消费补贴资格券”原件。
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1.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为加格达奇区户籍的,向加格达奇区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婚姻消费补贴申请,并提交所需申报材料。
2.审核。加格达奇区婚姻登记处必须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驳回。
3.确认。加格达奇区民政局对审核后的材料进行确认。留存申报材料备案。
4.发放。由区民政局将6000元婚姻消费补贴打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七、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婚姻消费补贴申请表》
2.享受婚姻消费补贴资格券
3.事实消费承诺书
附件1
大兴安岭地区婚姻消费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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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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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初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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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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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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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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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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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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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初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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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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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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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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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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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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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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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银行卡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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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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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婚姻登记机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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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民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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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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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享受婚姻消费补贴资格券 |
经审核, 和 符合申请《加格达奇区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发放婚姻消费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意见》规定的发放条件。 |
附件3
事实消费承诺书
本店(公司)郑重承诺: 在我店消费情况真实发生。本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税务部门监督,开具发票内容和金额真实有效,与实际消费内容相符,如若出现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等违法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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