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大兴安岭林区生态发展定位,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地名管理,充分发挥地名服务城市发展、彰显地域特色、弘扬生态文化的功能,助推区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民政局联合住建、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实地踏勘、综合调研论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新名称,广泛征求群众及各行业单位意见,公示征集期间未收到异议。
该道路更名事宜经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于2026年8月5日正式批复同意更名。原“景观大道”正式更名为“生态大道”,道路起止点位、线路走向、管辖范围均不作调整。本次更名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8月6日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民政局完成备案。
现将道路更名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一、曙光街道
更名1条辖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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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区域 |
拟更名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路长 (米) |
路宽 (米) |
命名含义 |
道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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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曙光街道 |
生态大道 |
Shēngtài Dàdào |
4310 |
38 |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彰显大兴安岭生态多样性之意。 |
主干道 |
加格达奇区民政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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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公网安备:232721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