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旅游市场
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涉旅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导游乱象与强制消费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打造诚信、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现就住宿酒店、餐饮饭店、特产商铺、旅游购物网点等重点涉旅行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坚持持证亮照,依法合规经营。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许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主动亮证亮照,依照核准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严禁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证照。
二、严格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住宿、餐饮、商品销售等行业销售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严禁哄抬价、串通涨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恪守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经营推介、口头介绍、线下讲解、直播宣传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构服务、误导游客消费;严禁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得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
四、严守经营底线,规范从业揽客。不得与导游、旅游从业人员私下串通招揽客源,不得收受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不得诱导游客非理性消费,不得设置捆绑消费、变相限制游客自主选择权。
五、规范计量行为,公平诚信交易。销售特产、农副产品等商品,必须使用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严禁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六、妥善化解纠纷,主动接受监督。建全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耐心接待游客咨询投诉,主动协商化解矛盾,不推诿、不敷衍。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和社会公众、游客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经营不规范问题,可随时通过热线反映。
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对照本告诫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携手营造我区旅游市场平稳有序、文明规范的良好营商环境。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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