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定,我局依法对大兴安岭洪毅商砼(大兴安岭洪毅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封井处理,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序号 |
取水单位 |
地址 |
封井时间 |
封井原因 |
1 |
大兴安岭洪毅商砼(大兴安岭洪毅混凝土有限公司) |
加格达奇区工业园区内 |
2025年10月21日 |
未取得取水申请审批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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