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现就规范小区垃圾投放行为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止性规定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非指定场地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禁止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
禁止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建筑垃圾。
二、严厉处罚措施
对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要求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或个人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对单位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
对侵占河道、耕地、林地等生态保护区域的违规行为,移交相关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三、规范处置指引
建筑垃圾请投放至物业指定临时堆放点或加格达奇区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东外环鸿程加油站南侧)。
四、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57-2125009
请全体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