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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日期:2025-01-14 10:00 来源:加区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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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地址:加格达奇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

联系方式:0457--2741060

特此声明。

序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华洋西小区2#楼西二单元一楼西户

城镇住宅用地

大兴安岭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首次登记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华洋西小区2#楼西二单元四楼西户

城镇住宅用地

大兴安岭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首次登记

加格达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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