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兴安岭地区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浆坚)果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产品的规模以上企业。符合贴息补贴企业申报条件。
二、贷款贴息材料的真实性
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报材料包括:(1)企业对所提供资金扶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2)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复印件;(3)当地统计部门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有关证明;(4)企业流动贷款及使用情况的财务票据;(5)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的证明;(6)无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商标侵权、偷税等违法经营行为在政策执行期间内受到查处的相关证明;(7)流动资金贷款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核内容真实。
三、审核意见
经加格达奇区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加格达奇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