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加格达奇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家新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德林、张春阳、王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聂颖参加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茹华,政府副区长李方之、祝明思,区法院院长李玉彬列席会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通过了贺士君等4名同志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免去于桂兰同志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祝明思同志为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新任命人员作任职发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家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加格达奇区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加格达奇区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加格达奇区关于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加格达奇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