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我局认定以下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土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土地位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闲置时间 |
1 |
东至地区消防支队;西至巷道;北至民悦园小区;南至光辉路 |
哈尔滨市熠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8199.51㎡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2年以上 |
二、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止。
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