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平因保管不善,将房屋坐落为:长虹西峰苑7#楼3单元401,房产证号:C2016(012709)号,建筑面积:77.14平方米,经查档室查档:房屋为档案内未显示单独或共有视为隐形共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加格达奇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
联系电话:0457--2741060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8月28日